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200号)要求,请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以下分类完成统计数据填报工作:
一、已在统计局参统的高新技术企业
依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计报表制度》,企业须在2020年5月31日前,填写并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取得了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过北京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报送数据,不需要单独填报火炬统计年报。
二、未在统计局参统的高新技术企业
2020年3月31日前,进入火炬统计板块,填写《火炬年报&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系统已完成两个表的整合,请在进入页面勾选报表类型)。请企业在4月15日前密切关注系统审核情况,如有错误数据退回请及时修改提交。
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需将纸质报表交到所属辖区,具体咨询电话和受理地址见附件。纸质报表提交一套,须由系统导出,带水印,单位负责人手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左侧订书机装订)。纸质报表按上述要求准备完整,具体提交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系统内置数据平衡检查,请按照提示修改错误及警告项,如有警告项确为企业真实情况,请逐条填写原因。
为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请各单位认真填写。
特此通知。
★政府资质 (点击进入专栏)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高新入库、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点击进入专栏)软件企业评估、软件产品评估、软件产品测试报告(有代码)、软件产品测试报告(无代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研发费用专项审计、高新技术产品收入专项审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审。
★北京地区 (点击进入专栏)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关村金种子工程、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中关村信用促进协会、(点击进入专栏)双软认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