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第一批专利赞助申报作业日前启动。福建厦门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提醒说,厦门市各相关单位、个人可经过厦门市商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上申报体系http://222.76.243.55:7001/xmzscq/person/logon!logon(请必须使用Google浏览器进行注册及申报),进入专利赞助模块,依照要求提交相关资料进行线上申报。网上申报体系专利赞助模块已于即日起敞开,至2020年4月9日24时封闭,封闭期间将不受理相关请求。
专利赞助的规模和标准如下:(一)国内发明专利赞助:对经过自主研制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赞助500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赞助2500元;对在台湾地区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赞助2500元;(二)保持专利权满6年以上的有用国内发明专利,每件赞助1000元;(三)对依照专利合作公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请求并获受理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要求一起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每件赞助5000元;(四)对在欧洲专利局、美国专利商标局、日本特许厅和韩国特许厅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赞助最高3万元,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专利审批组织经本质检查后取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件赞助最高2万元;同一年度同一请求人获赞助额度最高200万元。
其间,第(一)和第(四)项专利赞助请求,应当在该专利取得授权之后一年之内请求;第(二)项专利赞助请求,应当在自该专利请求日起满6年以上请求;第(三)项赞助请求,应当在自该专利的国际检索报告发文日之后一年之内请求;第(四)项国外专利,专利保护类型与我国各专利类型应本质性对应。
据了解,专利赞助请求有一定的受理规模。其间,请求国内外发明专利赞助的,该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应在2018年8月10日(含)之后;请求PCT专利赞助的,PCT检索报告发文日应在2018年8月10日(含)后;请求保持专利权满6年以上的有用国内发明专利赞助的,专利请求日应为2020年4月9日(含)前满6年,且未收取过同类型补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