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以为上海全马铃薯文明传达有限公司(简称全马铃薯)在未经授权情况下,擅自播映了自己独占专有细细网络传达权的电视剧,乐视网(天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乐视网)将全马铃薯告上法庭。
依据我国裁判文书网3月23日公布的一审判决书消息显现,乐视网于2012年4月28日从广电传媒文明发展有限公司获得《幸福生活在招手》电视剧的信息网络传达权,授权期限截止2019年5月3日止。在此期间,全马铃薯在未获乐视网许可情况下,分别在马铃薯网和马铃薯视频软件上向大众供给该电视剧的播映服务,乐视网以为全马铃薯此举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达权,遂于2019年1月8日向法院建议对全马铃薯的侵权诉讼。
全马铃薯则以为,其播映的涉案影片已获得信息网络传达权,不具备侵权行为。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可乐视网对《幸福生活在招手》享有独占性信息网络传达权,但并不认可全马铃薯从霍尔果斯时利和顺影视传媒有限公司获取的授权。除此之外,全马铃薯因为未向法院供给上传该涉案影片的用户信息,因此其声称自己免责的主张也未获法院支撑。
经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全马铃薯侵权乐视网成立,供补偿乐视网经济损失25000元及律师费2000元,案件受理费1300元由乐视网承当600元,剩下700元则由全马铃薯承当。
据天眼查信息显现,上海全马铃薯文明传达有限公司上海全马铃薯文明传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9月09日,现在由上海全马铃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持股。(朱翊)
本文来源: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