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销售“荷茈”牌味精山寨南宁老品牌“荷花”味精,广西南宁一家食品公司被“荷花”商标所有人举报。4月1日,记者从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因生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该公司被罚款5000元。
“荷花”味精发现了“荷茈”味精
早在1997年,原南宁味精厂便为产品注册了“荷花”的商标。目前,“荷花”注册商标所有人为广西雅全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全公司)。
据雅全公司负责人介绍,去年12月初,该公司工作人员在走访市场时发现,一款商品名为“荷茈”的味精,外包装与“荷花”味精极为相似,涉嫌商标侵权。经初步调查,“荷茈”味精生产厂家为南宁市金味香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味香公司),产品在广西区内等多地进行销售。
2019年12月中旬,接到雅全公司的举报后,南宁市江南区市场监管局对金味香公司进行检查,在其生产车间发现味精加工包装机器一台,机器上还留有“荷茈”牌味精包装袋,并查获味精原料及多个规格的“荷茈”味精成品300多袋。
在调查过程中,该公司无法提供生产和销售记录,无法查清当事人生产“荷茈”味精的产量和去向。经鉴定,涉案产品违法经营额为189元。
零售商称以为就是“荷花”味精
1月8日,接到“荷花”味精厂家的商标权利代理人举报后,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管局对钦州宏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钦南区三马路等多地的数个副食品批发、零售摊点进行检查。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家副食品店正在销售多个规格的“荷茈”味精,生产厂家正是金味香公司。面对执法人员的检查,店主拿不出进货凭证,并称“进货时没有细看,以为这就是‘荷花’味精。”在距离该副食品店不远的仓库内,执法人员现场查获不同包装规格的“荷茈”味精上万袋,并给这些产品贴上封条,责令下架停止销售。
江南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发现,2018年8月,金味香公司委托浙江温州的加工厂制作“荷茈”牌味精包装袋和纸箱。2019年3月在南宁市江南区仁义粮油市场购进每袋规格为25公斤的“福瑞味精”,作为“荷茈”味精的原料,然后通过味精加工包装机器分装成小袋的“荷茈”味精销售。
“荷茈”味精被监管部门开罚单
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1月20日起,金味香公司负责人高某曾多次申请注册“荷茈”商标品牌,但因该商标与已注册的“荷花”商标近似,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在接受南宁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时,金味香公司负责人称,在设计“荷茈”味精包装袋时参考了“荷花”味精包装装潢。
对此,江南区市场监管局认为,金味香公司未经雅全公司的许可,生产的“荷茈”味精从产品的外包装箱、产品包装袋标示等使用与“荷花”牌味精近似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标识,会导致消费者误会为“荷花”或与“荷花”存在特定联系,侵犯了“荷花”注册商标专用权。
鉴于金味香公司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且社会危害性较小。3月27日,针对金味香公司生产、销售商标侵权商品的行为,江南区市场监管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其罚款5000元。来源: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