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获悉,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启动了2019年度相关商标补助金申报,符合补助条件的厦门2019年度新认定驰名商标、新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新注册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可于4月15日前向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商标监督管理处)提出补助申请。
据了解,福建省财政对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将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新认定的驰名商标已依据其他优惠政策获得更高数额奖励的,不再给予重复奖励)。同时,对2019年度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2019年度核准注册的马德里国际商标,福建省财政将给予0.5万元至1.5万元不等的补助。补助时间范围:商标国际注册日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或相关指定国核准注册日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已获得此项奖励的,不再给予重复奖励)。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符合条件的商标权利人请于4月15日前完整填写相应表格,携带商标注册证、营业执照副本、驰名商标认定文书、申请书和受理通知书等有关证据材料,前往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1208室,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商标监督管理处),进行相关补助金申报登记工作。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4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记者 陈泥)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