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表 v6.2(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2024最新版,基于尼斯商标分类第十一版,商标局数据同步)


手机查询更方便

给吴承恩付版权费?

新闻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兴知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0-06-10 18:56:06
给吴承恩付版权费?

日前,某网文平台在《西游记》首页标注“本作品由作家(明)吴承恩授权制作发行”“版权所有侵权必究”“签约”“VIP”等字样,另有读者在阅读《红楼梦》时收到“曹雪芹邀请购买付费章节”等邀约,此事一经曝光引发广泛关注。

从网友们忍不住调侃“吴承恩复活”“曹雪芹转世”“《红楼梦》变《聊斋》”的质疑声中,不难感受到他们对该网文平台行为的不满。这些著作都已经是流传数百年的经典著作,其作者也早已名垂青史,给网文平台授权?简直天方夜谭。

众所周知,关于著作权保护,法律在强调保护创作者私权的同时,也强调知识的传播。因此,会通过对著作权给予一定程度的限制,以保护社会公众对于知识和信息的获得权。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公民作品的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其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也就是说,只要是在不侵害作者著作人身权的情况下,任何人都可以对已经超出保护期限的作品进行使用,而以上提及的经典名著,显然已经超出了版权保护期限,网文平台自然无权以作品版权为由进行收费。

近年来,随着国内版权环境的逐步改善,数字阅读行业的版权收入占比正不断扩大。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统计数据,2015年数字阅读行业版权收入占比仅为3.4%,到2019年这一数字上升至28.9%。读者对于数字阅读的付费阅读意愿已经得到显著提升。网友的不满,不在于“被收费”,而在于“不合理收费”。网文平台提供阅读服务本身也需要运营成本,在读者认可的情况下收取服务费用无可厚非。

所以说,就此次事件而言,网文平台要想重新赢得消费者信任,关键不在于取消收费,而在于向读者说明其版权是何种版权,是否为相关内容提供商授权,抑或是技术系统失误。只要能够证明自身并非恶意就这些古典名著的版权进行收费,读者想来也是能够接受的。经过此次风波,相关部门也不妨进一步思考如何规范数字阅读的发展。比如说,通过实施国家数字图书馆工程等方式,各方协作由权威部门、机构等对进入公有领域的传统经典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公共信息推出数字化版本。如此,不仅有助于知识的传播、文化的传承,也能够更好地实现公众的合理使用和阅读权。(许晓芳)来源:广州日报


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6区19号楼101/保定市中汇城市广场2号楼612 电话:400-6669565/400-6333998/010-56221152/13911010535
⇒兴知知识产权 Copyright ©2019 北京迅友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登记号-2020SR0125880/2022SR0381812
工信部备案 京ICP备18060818号-3 工信部备案 京ICP备18060818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6992号
商标注册申请
电话咨询
0
查询通过率
复制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