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下称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口头审理了一起专利号为201110240931.5的发明专利(下称涉案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该案的请求人为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下称英特尔),专利权人是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下称微电子所)。由于该消息与双方之间一起索赔额高达2亿元的专利侵权案有关,引发业界的广泛关注。
被索赔2亿元 英特尔多次提出无效未果
FinFET(Fin Field-Effect Transistor)中文名为鳍式场效应晶体管,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制造上。涉案专利名为“半导体器件结构及其制作方法、及半导体鳍制作方法”,由微电子所于2011年8月22日提交专利申请。
因认为英特尔酷睿(Core)系列处理器侵犯了涉案专利的专利权,2018年2月,微电子所将由英特尔、戴尔(中国)有限公司和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英特尔停止侵权,赔偿2亿元人民币,并承担诉讼费用,同时申请法院下达销售禁令。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英特尔针对涉案专利,在中国和美国提出了多次无效宣告请求。
2018年3月,英特尔向原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对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2019年1月31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审查决定书,驳回了英特尔的请求,维持涉案专利权有效。2020年7月,英特尔再次向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针对涉案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该无效宣告请求案已经进行了口头审理。
针对涉案专利的美国同族专利,2018年9月和2019年3月,英特尔先后两次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均被驳回。英特尔不接受此结果,分别于2019年4月和2019年11月,向USPTO及其判例意见小组(POP)提交复审申请和请愿书,质疑USPTO的审查决定。2020年1月,USPTO驳回英特尔对2019年4月提出的复审请求。2020年6月,美国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PTAB)驳回了英特尔重审请求。
对于本次英特尔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Mayer Brown LLP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婧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USPTO对涉案专利的美国同族专利作出的决定有一定借鉴意义,但即使是同族专利,在不同国家的授权范围也经常不同,而且主审机关也不同,所以不能假定中美无效程序的结果一定一致。在中国无效决定作出后,诉讼双方应该都会就案件情况和诉讼目标做综合分析,包括无效决定、非侵权抗辩的赢率等,双方和解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那双方会在美国发生诉讼吗?张婧认为,这几年专利诉讼全球化的趋势比较明显,英特尔在美国提起无效程序也应该有这方面考虑。虽然美国诉讼潜在赔偿高,但准备过程复杂且费用较高,专利权人一般在美国提起诉讼前都会认真分析利弊,谨慎处理。
本报将持续关注案件最新进展。
专利储备可观 微电子所发起多次诉讼
在FinFET领域,微电子所专利实力比较突出,国外专利咨询公司LexInnova在2015年进行的FinFET领域专利调查研究显示,微电子所专利申请数量在该领域排名第11位,而专利申请质量被评估为第一。在集成电路领域,微电子所集成电路先导工艺研发中心资料显示,该中心共提交国内外发明专利申请1475件(含国外发明专利申请389件),其中已获授权发明专利932件(含国外授权发明专利333件)。这些专利涵盖了集成电路制造技术代的主要技术领域,例如鳍式场效应晶体管(FinFET)、高k金属栅(HKMG)、源漏工艺等。
在集成电路领域,上述案件并非微电子所第一次发起专利诉讼。
2019年10月,因认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佳运汇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英特尔酷睿第三代微处理器制造和销售的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微电子所将二者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同样在2019年10月,因涉嫌专利侵权,微电子所将英特尔、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等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禁止销售涉嫌侵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