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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港有人制作假冒“杜蕾斯”,被判3年半!

新闻来源: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作者:兴知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1-01-26 13:51:49
浙江龙港有人制作假冒“杜蕾斯”,被判3年半!

  避孕套对很多人来说并不陌生。

  避孕套又称“安全套”,能有效降低感染性传播疾病和女性怀孕的风险。

  但有的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非法制造并销售假避孕套,致使“安全套”不再安全。

  近日,瑞安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制造商标标识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赞、王某杰三年六个月、四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九万、十一万,且禁止二被告人从事计生产品生产销售活动三年。这是温州地区首例判令给予从业禁止的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法院一审查明,2018年以来,被告人王某杰在未取得“杜蕾斯”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以人民币27万元左右的价格陆续委托被告人王某赞在浙江省龙港市制造带有“杜蕾斯”注册商标的避孕套包装盒172万余个。后被告人王某杰雇佣他人在河南省某村的一处加工点生产、销售带有“杜蕾斯”注册商标的避孕套。

  期间,被告人王某杰负责进购原材料、封膜、销售等事宜。2020年8月7日,被告人王某杰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查扣带有“杜蕾斯”注册商标的安全套17万余盒,以及包装盒2万余个、裸套25万余个、铝膜若干。经查,被告人王某杰非法经营数额为20余万元。

  2020年8月24日,被告人王某赞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杜蕾斯”商标依法经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且在注册有效期内,受法律保护。被告人王某杰、王某赞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结伙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构成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鉴于二被告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均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根据本案实际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给予被告人从业禁止。为严明国法,惩罚犯罪,保护知识产权,维护社会秩序,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假避孕套没有质量保证。使用假避孕套,可能增加意外怀孕,感染性传播疾病,引发妇科疾病、不育甚至癌变的风险。本案中的被告人,在较长时间内从事非法制造商标标识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故在本案的处理中,除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之外,还判决给予被告人三年从业禁令,从源头上杜绝了短期内的再犯可能,切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市场行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法官提醒:为了健康和安全,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计生用品,不要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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