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冬奥组委日前发布公告,明确吉祥物的知识产权和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事宜。
北京冬奥组委《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吉祥物和冬残奥会吉祥物的公告》明确,北京冬奥组委为吉祥物形象的著作权人,吉祥物形象已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
北京冬奥组委已就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北京冬奥组委已将吉祥物的形象和名称作为奥林匹克标志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公告。
公告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北京冬奥组委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吉祥物形象和名称进行歪曲、篡改等使用,也不得将吉祥物形象和名称作为其他图案的组成部分使用。
依法使用吉祥物形象和名称的,应当遵守北京冬奥组委制定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对侵犯吉祥物知识产权和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北京冬奥组委将依法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北京冬奥组委支持对侵犯吉祥物知识产权和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的举报。接受举报的电话为:010-12330,电子邮箱为:jbts@beijing2022.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