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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法院化解一起商标侵权纠纷

新闻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兴知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0-03-19 22:08:44

深圳宝安法院化解一起商标侵权纠纷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关于“一点点”奶茶商标侵权纠纷案,被告侵权事实清楚且证据充分,原告最后却撤诉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告生根餐饮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连锁奶茶品牌“一点点”。2019年底,原告发现被告在宝安区松岗广场开了一家奶茶店,名称叫“皮皮一点点奶茶”,店铺上部对外显示的招牌标识,无论从字体内容、美术设计还是底色均与原告的“一点点”奶茶注册商标标识完全相同。因此,原告于2020年2月13日通过网上立案向宝安法院起诉被告涉嫌商标侵权,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坚决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由于当时疫情较为严重,开展财产保全工作需要耗费时间较长,于是,承办法官立刻决定尽快送达法律文书,尽早开庭。该案跟案助理随即找到被告经营的奶茶店向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告知被告其店铺标识商标侵权的事实证据充分,并向被告提出与原告尽可能和解的建议。奶茶店老板当场表示愿意和解,并承诺不会再次侵权。

  从奶茶店离开后,助理从同行的街道办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奶茶店老板突遇家庭变故,其丈夫不久前因病去世。回到法院后,助理向法官报告了被告的家庭情况。由于情况较为特殊,法官随即与原告联系,希望其在后续诉讼过程中能综合考虑被告目前的家庭状况。经法官和助理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原告同意在被告更换招牌后对其撤诉。

  一周过去,由于疫情影响,被告找不到拆招牌的工人,原告又提出了被告故意拖延,要求与被告调解协商赔偿事宜。法官一方面及时向原告做解释工作,另一方面帮被告留意是否有招牌店开业复工。而这时,被告发来了微信,告知在朋友的帮助下已经拆除了侵权的招牌,并附上了照片。

  为了确认被告是否已经拆除招牌,3月11日,法官和助理来到涉案奶茶店,经过确认,被告确实已经拆除侵权招牌。同时,被告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吸取教训合法经营。原告对被告能及时改正很是肯定,同时考虑到被告创业不易,决定不再追究其他责任,申请撤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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