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茶饮品牌,茶颜悦色在长沙乃至全国范围内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长沙旅游的一块招牌。
1月4日,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茶饮品牌茶颜悦色起诉茶颜观色涉及不正当竞争一案。
茶颜悦色要求被告方立即停止使用与其相同或近似装潢进行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及其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共索赔278万元。
被告茶颜观色方则辩称,原告所主张的元素都不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该案未当庭宣判。
这已不是双方首次对簿公堂。去年,茶颜观色曾以商标侵权为由对茶颜悦色方提起了诉讼,但被法院驳回。
对于此次诉讼,茶颜悦色1月6日16时发布微博表示:“一定会跟侵权行为死磕到底。”
起诉不正当竞争
近日,茶颜悦色商标注册人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对茶颜观色所在的公司,连同在长沙的门店即广州洛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凯郡昇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刘琼饮品店提起了诉讼,共索赔278万元。
1月4日,长沙天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茶颜悦色要求洛旗、昇品两公司立即停止国内使用与原告相同或近似装潢进行广告宣传、加盟许可、招商宣传及其他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赔偿150万元。
除外,茶颜悦色还要求长沙南门口茶颜观色门店停止使用与茶颜悦色近似装潢进行实地经营的不正当竞争侵权行为,赔偿70万元,洛旗与昇品公司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原告方表示,茶颜悦色的创始人2013年已创作茶颜悦色以及仕女图、新中式纤茶标语等,并进行了相关的著作权登记。自2013年12月28日至2020年6月,茶颜悦色在长沙开设了236家门店,装潢元素在消费者心中形成了较深印象。
对此,被告方辩称,商品的装潢是指为识别或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包装上所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排列组合。原告列举的饮品菜单及名称、文化标语、门店装潢等不属于商品装潢,商品装潢指茶饮料纸杯上的装潢。
同时,被告提出,原告所列举的各元素,无论是纸杯还是门店装饰,风格不一,缺少共性,消费者很难将其中任何一种元素和原告产生联系,不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
对于茶颜悦色的标识和仕女图的标识,被告洛旗公司表示,原告已经明确了二者是作为原告商标的扩展性使用,因此在认定本案的商品装潢时,不应该将这两个元素纳入保护范围。
被起诉的门店方表示,向洛旗公司支付五万元合同费用,使用的所有物料均由该公司提供的,在使用茶颜观色商标时已尽到审慎义务。
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1月6日16时,茶颜悦色官方微博表示:“一定会跟侵权行为死磕到底。”目前,微博话题“茶颜悦色反诉茶颜观色”阅读量已达2.9亿,有9745次的讨论量。
被诉商标侵权获胜
事实上,茶颜悦色和茶颜观色的“恩怨”由来已久。
中国商标网显示,“茶颜悦色”商标最早由湖南茶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8日注册。
“茶颜观色”商标由柴泽军于2004年9月22日申请,2008年3月14日获得注册,商标有效期限为2008年3月14日至2028年3月13日,核准使用商品/服务项目包括“茶馆”“咖啡馆”“餐馆”等。
2018年,广州洛旗公司获得商标专用权。此后,洛奇公司陆续开设了多家“茶颜观色”奶茶店,并授权相关奶茶店使用“茶颜观色”商标。
2019年,“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广州洛旗公司以长沙“茶颜悦色”商标侵权为由,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起诉。
在该案中,洛旗公司诉称其“茶颜悦色”店铺在其门头、店内装饰、茶杯、包装、纸巾、服务员服装等多处,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茶颜观色”在形、音、义上非常相似的字样,构成商标侵权。
茶颜悦色则表示,自2013年以来,“茶颜悦色”早已享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且与“茶颜观色”在形、音、义上具有明显差异,商标使用范围亦不相同。此外,“茶颜观色”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是几经转让后,被洛旗公司获得。洛旗公司明知“茶颜悦色”品牌闻名,仍受让取得“茶颜观色”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掀起商标侵权之讼,存在明显恶意。
2020年4月8日,长沙市岳麓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茶颜悦色”不构成商标侵权。法院认为,注册商标“茶颜悦色”核定使用的范围与“茶颜观色”商标核定使用的范围不同;“茶颜悦色”与“茶颜观色”在图片、字形、含义及构图等组合后的整体结构上均存在较大差异;“茶颜悦色”为“网红”奶茶,“茶颜观色”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明显较弱。
针对这次诉讼,茶颜悦色在微信公众号发表了声明。“洛旗存在恶意抢注‘茶颜悦色’商标的行为,基于商标认定的在先经营原则,洛旗先前只有‘茶颜观色’的经营,但无任何‘茶颜悦色’商标的经营行为,法官认定整件案情洛旗主观攀附恶意明显,构成不正当竞争。”茶颜悦色解释称,因此法院最后的判决并未采纳商标局的意见。
目前,茶颜悦色官方微博粉丝达到了27.7万人,茶颜观色微博粉丝数1万余人。由世界中餐业联合会与红餐网发布的“2020中国茶饮十大品牌排行榜”中,茶颜悦色位居第6。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0第二季度,在中国新式茶饮行业品牌中,茶颜悦色的消费者认知度占比达24%,排在第5位。
在上述商标侵权案中,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曾表示,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以后“茶颜观色”奶茶后,在平台上发表评论,称误以为是“茶颜悦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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