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真品旧货翻新销售行业的发展,一些有关商标侵权的争议不断出现。近日,西门子“SIEMENS”商标侵权纠纷案引起了知识产权行业的关注。
据悉,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曾依法对兴锐达公司销售假冒“SIEMENS”商标的数字输出模组的行为进行了处罚,但认定销售翻新的“SIEMENS”商标的控制模块不构成侵权。
随后,西门子公司向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一审判决,厦门兴锐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侵犯“SIEMENS”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数字输出模组;立即停止用电脑和标签打印机擅自打印“SIEMENS”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并赔偿原告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0万元。
据悉,西门子公司、兴锐达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