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分类首页
兴知官网
商标注册
高新企业认定
双软认证
专精特新
软件定制
电话:400-6669565/400-6333998/13911010535
商标分类表
v6.2(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分类2024最新版,基于尼斯商标分类第十一版,商标局数据同步)
手机查询更方便
北京兴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专业商标代理机构(点击查询国家备案)
软件与官网双重查询,如实告知通过率,降低注册风险!
商标注册、驳回复审、商标异议、无效宣告、商标撤三、变更·转让、商标续展、许可备案、商标设计、商标监测
24小时咨询电话:13911010535/400-6669565
新闻中心
商标案例
行业资讯
⊙政策解读
与疫情相关的办理商标业务期限相关问题解答
新闻来源:
商标局
作者:兴知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0-02-08 21:07:36
与疫情相关的办理商标业务期限相关问题解答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受疫情影响的商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第三五零号公告。现就与疫情相关的办理商标业务期限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一、哪些商标业务可适用期限中止?
当事人办理商标业务补正、审查意见书回文、商标规费缴纳、同日申请提供使用证据和协商回文、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提供使用证据,办理商标异议、商标驳回复审、不予注册复审、无效宣告复审、撤销复审的申请、答辩、补充证据, 以及请求无效宣告的答辩、补充证据等商标业务,因疫情导致其不能在法定期限或指定期限内提出的,相关期限自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起中止,待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继续计算。
二、什么是“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和“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
权利行使障碍产生之日是指当事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开始住院、隔离,或者因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措施不能正常办理商标业务之日。
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是指当事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住院治疗、隔离结束,或者所在地区开始复工、人员管控结束之日。
基于本次疫情的特殊情况,为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权益,当事人同时存在上述时间的,适用对其最有利的时间作为权利行使障碍产生和消除之日。
三、如何主张期限中止?
当事人在办理上述商标业务时,一并提交适用期限中止的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列明当事人疫情期间所在地区、权利行使障碍原因和消除时间,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主张期限中止可以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提供感染治疗、被隔离或者被管控期限等证明材料,但当事人所在地区政府公开发布的延迟复工通知除外。
为减轻受疫情影响的当事人负担,针对多件同类业务申请以相同事由主张期限中止的,可以仅提交一份证明材料,将该证明材料随其中一个案件提交,其他案件仅需在适用期限中止申请书中写明该证明材料所在案件的申请号。
五、因疫情未能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怎么办?
当事人因疫情未能在宽展期内办理商标注册续展申请手续,可能导致其商标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权利行使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并参照解答四附送相关证明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年2月6日
北京兴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商标分类表
地址:北京市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6区19号楼101/保定市中汇城市广场2号楼612 电话:400-6669565/400-6333998/010-53351719/13911010535
⇒兴知知识产权
Copyright ©2019 北京迅友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登记号-2020SR0125880/2022SR0381812
工信部备案 京ICP备18060818号-3
工信部备案 京ICP备18060818号-6
京公网安备 11010602006992号
商标注册申请
电话咨询
输入需要注册的商标名称
需要查询的商标分类(请通过查询添加)
联系方式
通过率查询申请
取消
返回顶部
13911010535
在线咨询
微信二维码
0
查询通过率
复制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