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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怎么判定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
新闻来源:
兴知知识产权
作者:兴知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0-03-12 13:30:00
商标局怎么判定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
我们知道,商标注册过程中必须要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两个步骤,而随着商标注册和品牌意识的提升,会出现商标不使用,但是却去注册商标,甚至是恶意抢注别人的商标,商标局有哪些措施呢?下面兴知知识产权小编就为您分析一下:
审查实践中,如果商标注册部门发现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人存在无正当理由大量申请商标注册、交易商标、占用公共资源,及多次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抢注他人商标等情形,则会继续审查该申请是否属于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具体来说,在认定是否构成恶意申请时,审查员需要综合多项考虑因素和个案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如利用商标审查系统中查询申请人的申请历史、转让情况等相关事项,筛查驰名商标、知名地名等禁注词;通过营业执照、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对所在行业、违法记录等进行查询。此外,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员认为申请人涉嫌恶意申请或者囤积注册的,可以要求其做出相关说明。
通过兴知知识产权小编的解答,您这边是否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注册商标有了一定的认识呢?如果还有疑问,您可以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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