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指导行动有序开展,确保行动有效落地,切实发挥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现对有关要点作出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9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立足本职,发挥专业优势,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为抓手,助力贫困地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一方面,加强专项政策指导。制定出台《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围绕服务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从助力精准扶贫、健全工作体系、加强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重点任务。并就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明确部署加强业务指导宣讲、发展产业长效扶贫、开展电商品牌推介、推广扶贫经验模式等一系列专项工作。另一方面,强化项目引领带动。先后在17个中西部省份的43个国家贫困县组织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项目,加强重点指导和资金支持,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因地制宜实施各类项目,加大资金资源投入,积极探索地理标志扶贫富农经验,有力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助力贫困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举全党全社会之力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和局党组重点工作安排,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在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的基础上,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接续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确保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重要意义
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有力举措。一是有助于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地理标志优质产品有效供给,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发挥好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引领作用,满足多元需求,推动消费升级,促进农产品向高水平供需平衡跃升,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二是有助于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充分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用好地理标志蕴含的深厚历史人文底蕴,推动特色产业发展与生态旅游建设、历史文化传承等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农业产业供给、生态屏障、文化传承等功能,不断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三是有助于促进农民富裕富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地理标志为纽带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凝聚特定区域各方力量促进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和品牌化发展,吸纳更多农村人口就业,促进农村产业兴旺,持续增强脱贫地区造血功能,长久实现农民富裕富足。
三、有关考虑
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是在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基础上的发展和延伸,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更高水平谋划。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出台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工作主题聚焦于助力精准扶贫。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巩固脱贫成效,接续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在工作主题上实现了从助力精准扶贫到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和与时俱进。二是更深层次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是机构改革后对全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作的首次安排部署,工作内容上主要侧重于打基础、建体系、促融合、开新局,更好地释放改革红利。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国地理标志工作体系已初步建立,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针对更深层次问题,强调提质量、树品牌、强产业、促能力,侧重于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的发展提升,各项措施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三是更全领域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工作内容上不再限于运用促进工作,而是涵盖地理标志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领域。四是更大范围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两年来,国家局共组织实施了21个项目,累计直接投入引导资金逾1000万元,覆盖17个中西部省份的43个国家贫困县,涉及桑植蜂蜜、大同黄花等32件地理标志。为落实中央关于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的决策部署,在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将充分调动发挥地方积极性,鼓励各地根据工作基础和实际需求实施重点项目,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国家局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重点优势项目加强指导联系,助力乡村振兴全面推进。
四、行动内容
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的主要内容,包括提质强基、品牌建设、产业强链、能力提升等四大行动共计13项任务。
一是提质强基行动。主要包括,在政策导向方面,加强地理标志规划政策引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地理标志相关产业和区域发展规划,围绕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宣传推广等出台专项扶持政策措施。优化政策导向,推动从注重申请注册到注重运用保护,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在基础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基层工作体系,加强地理标志基层工作力量和经费保障,重点完善政府部门之间,以及政府部门与地理标志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在市场机制方面,持续巩固强化地理标志产业化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发展地理标志龙头企业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研发适合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
二是品牌建设行动。主要包括,在品牌培育指导方面,围绕地理标志产业和区域建设一批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对市场主体商标品牌注册、运用、管理、保护与推广的指导和服务。在品牌宣传推广方面,用好互联网新媒体,拓展品牌营销渠道,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国际合作。在品牌品质保障方面,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引领,加快推进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领域标准制修订,保障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品质。在品牌价值经营方面,有条件的地方可围绕服务地方产业和区域经济建设,根据各自发展需要,探索建设地理标志产品综合展示交易中心和地理标志品牌运营中心,加强品牌推介和经营管理,加速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提升。同时鼓励各地把现有地理标志运用好、经营好,集中力量、精耕细作、量身打造,形成一批有广泛社会影响力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地理标志品牌。
三是产业强链行动。主要包括,在技术引领方面,开展农业关键核心技术专利导航,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引导涉农专利技术向县域和乡村转移转化,培育一批地理标志特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在综合服务方面,充分发挥专利、地理标志、商标等独特优势,服务支撑产品研发、生产、包装、销售等各环节,促进地理标志产业高质量发展。在融合发展方面,推进“地理标志+”发展模式,促进地理标志与旅游、文创等关联产业相融互促,与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跨界融合。在研究支撑方面,有条件的地方可依托现有研究机构开展地理标志产业发展相关研究,积极探索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产业群体、扩大产业覆盖、增强产业韧性的有效路径。
四是能力提升行动。主要包括,在知识普及推广方面,充分利用各种活动载体,宣传地理标志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增强社会认知,提高社会意识。在基础服务供给方面,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进县乡、走基层、办实事,提升地理标志公共服务能力,汇聚地理标志信息资源和优质服务资源,搭建供需对接和服务共享平台。在业务指导培训方面,加强地理标志业务指导培训,提升知识产权行政人员能力,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传授地理标志专业知识,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提升从业人员技能。
五、组织实施
《通知》通过强化有效衔接、提升综合效能、突出示范引领、加强重点联系、做好宣传总结等五个方面加大组织实施力度。一是强化有效衔接。注重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在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的基础上,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接续开展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二是提升综合效能。围绕服务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发展,综合发挥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特色功能优势,充分提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效能。三是突出示范引领。将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作为知识产权局省合作会商重要内容予以高位推动,鼓励在市县层面率先行动,争创标杆。要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的省份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统筹用好中央财政资金,围绕有关工作加大投入。四是加强重点联系。围绕用好一件地理标志,做强一个品牌,发展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国家局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重点项目加强指导联系。五是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国家局将以适当形式及时总结梳理地方工作典型经验并向全国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