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贵州省专利奖评选活动,细化明确贵州省专利奖的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转化运用,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制定了《贵州省专利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规定,“本省行政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均可依照本办法申报贵州省专利奖。”在申报方式上,拟采取市州知识产权局推荐和部分重点创新单位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既保证申报项目的覆盖面,又兼顾重点创新主体的高质量项目。
《评选办法》对贵州省专利奖的评审程序进行了明确,主要包括分组评审、现场答辩总评、审定、公示、异议处理、授奖等程序。规定贵州省专利奖的评选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宁缺勿滥等原则。对审定后的获奖名单在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知识产权局)和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由贵州省知识产权局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作授奖决定,颁发证书和奖金。
《评选办法》强调,对于剽窃、侵占他人的专利技术成果,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贵州省专利奖的,撤销所获奖项、追回奖金和证书,并予以公告。被撤销奖励的单位或者个人,五年内取消其申报贵州省专利奖的资格。参与评选工作的专家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在贵州省专利奖评选活动中泄露评审情况,或者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其评审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依法给予处理。通过上述措施,确保贵州省专利奖评选的公正和廉洁,不断提升贵州省专利奖的质量和影响力。(见习记者 任振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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