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的制定背景和制定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9〕2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京政发〔2021〕21号)、《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京经信发〔2019〕8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加之国家及北京市在“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层次上的变化及我区政策体系的调整,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二、政策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引导本区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营造有利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我区拥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的培养目标。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有什么?
《措施(修订)》共九条,分别从激励示范引领、提升技术创新、降低办公空间成本、鼓励高层次人才引进、给予高管奖励、加大信贷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上市服务、完善精准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
第一条措施,以激励企业典型示范引领为目标。经认定,对首次获得石景山区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2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从而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创新发展道路。
第二条措施,以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经评审,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符合区域高精尖产业定位的科研项目给予一定的项目资金支持,从而鼓励企业开展新技术、研发新产品。
第三条措施,以降低企业办公空间成本为目标。经认定,给予石景山区内实际办公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定房租补贴,从而降低企业办公空间成本,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第四条措施,以鼓励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目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提供福利,从而提高人才吸引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第五条措施,以给予企业高管奖励为目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符合石景山区产业发展方向的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在高管奖励方面给予支持,为高质量发展集聚高水平人才。
第六条措施,以加大企业信贷支持力度为目标。支持“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应用知识产权质押、供应链金融等信贷融资方式,为我区营造更加优质的融资环境。
第七条措施,以拓宽企业股权融资渠道为目标。支持投资机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多项投资业务,推动政府性产业基金参投区内“专精特新”企业,促使股权市场建立完善适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的服务和产品体系。
第八条措施,以建立企业上市服务机制为目标。支持“专精特新”企业挂牌上市,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上市企业一定补贴,促进我区产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区企业竞争力。
第九条措施,以完善企业精准服务体系为目标。建立服务团队,实行“一企一管家”,提高服务精准性和有效性,留住优质企业,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
四、政策相关的关键词诠释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产业选择专业化”“经营管理精细化”“产品和服务特色化”“技术或经营模式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
相关政策:石经信局〔2023〕24号 关于印发《石景山区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的通知